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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育維
又到年底,又是檢驗工作成效的時候。梳理各單位報送的深化改革工作總結,常見到“制定下發某某方案”之類的字眼,具體怎么推進、成效如何,卻不得而知;再對照工作臺賬,“已完成”赫然在列,讓人摸不著頭腦。
發現問題、制定方案,就如同醫生看準病因、開出方子,但一紙方子并不能治病救人,只有把藥方變成藥物,再給病人服下,取得應有的療效,才算是治病成功。缺乏跟進和落實的方案,猶如被擱置的藥方,毫無意義。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要破解體制機制障礙,沖破利益固化的藩籬,不是靠喊幾句口號、制定幾個方案就能實現的,必須有點對點的辦法、實打實的舉措、硬碰硬的落實。
發現問題、制定方案,只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需要我們眼睛向下、腳步向下,奔著問題去、盯著問題謀,結合地方實際和群眾需求,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法和措施來。全力推動、強化落實,才是改革的關鍵一環,只有把辦法措施變成實實在在的具體行動,鼓實勁、干實事、出實效,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實,才能讓“好點子”變成“好路子”、結出“好果子”。對照提升、檢驗成果,是改革的內在要求,改得怎么樣,要群眾說了算,要把是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否給人民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作為改革成效的評價標準,把改革成果交由歷史來檢驗、拿給人民來評判,對改得好的,繼續推進,改得不好的,及時調整,這樣的“療效”,才能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