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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員 李蘭蘭
“請問貧困證明是在我們村委會開嗎?”洱源縣茈碧湖鎮大莊村村民楊錫兵來到村委會黨群服務中心,咨詢開具證明有關事宜?!柏毨ёC明現在不再由村委會開具了,如果屬于救助對象,由鄉鎮民政部門出具意見,其他對象由申請人作出書面承諾就可以了?!贝笄f村委會副主任蘇莉芹耐心地講解道……
為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2023年10月,洱源縣印發《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工作方案》,明確村級組織保留出具的證明事項有村民委員會同意建設規劃許可的意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資格身份證明兩項,不應由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34項,未列入清單但涉及村民群眾生產生活確有需要仍需出具證明的,村級組織對能夠核實的事項據實出具相關證明。
“過去許多證明都需要村級組織出具,存在多頭證明、重復證明等問題,還有一些證明主體不清,容易引發群眾和村(社區)干部的誤解爭執。方案出臺后,群眾辦事方便,基層干部肩上的擔子也減輕了許多?!贝笄f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沛熙說。
為減輕基層負擔,讓村(社區)真正“松綁減負”,洱源縣在全縣90個村(社區)全面清理煩擾居民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不合理證明398個;指導90個村(社區)在黨群服務中心設置3D立體循環公示欄,將2項村級組織保留出具證明事項指導目錄、34項不應由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指導目錄內容向群眾公開,方便群眾獲取、查詢及辦理;縣委社會工作部聯合縣委組織部、縣司法局、縣政務局、縣民政局等部門深入村(社區)辦公場所,通過查閱資料、實地察看、訪談交流的方式,對90個村(社區)“減證便民”等工作進行抽樣督察評估,確?!皽p證便民”工作落到實處。同時,結合督查評估中發現的問題,縣委社會工作部建立村級組織出具不合理證明事項倒查機制,倒查不合理證明事項的責任主體,厘清村級組織和相關部門的責任,鼓勵相關部門采取網上核驗、主動調查、告知承諾等方式,最大限度減少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用實際行動為基層“松綁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