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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 自然) 近日,大理市出臺組織工作服務洱海保護治理八條措施,旨在堅決扛牢洱海保護治理政治責任,落細落實州、市黨委、政府關于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創優提質工作要求,為高質量推進洱海保護治理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據了解,《大理市組織工作服務洱海保護治理八條措施》是在多年來發揮組織優勢推動洱海保護治理的實踐探索和前期廣泛調研基礎上形成的制度性成果,主要涵蓋提升保護治理的綜合水平、強化保護治理的組織引領、強化保護治理的示范帶動、鍛造保護治理的骨干隊伍、儲備保護治理的中堅力量、夯實保護治理的人才基礎、注重保護治理的關懷激勵、嚴明保護治理的紀律保障8個方面,通過整體謀劃、系統推進,確保組織工作精準融入、精細服務洱海保護治理工作大局。
為確保八條措施可操作、能落地、真管用,大理市細化23個方面具體任務,著力深入實施干部隊伍專業素質提升工程,督促領導干部當好“施工隊長”、帶好“施工隊員”,推行一支隊伍執法、一個企業運營、一個平臺監管的“三護模式”,構建完善“鄉鎮、街道黨(工)委—村(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小組黨支部—網格黨支部(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的五級組織體系,黨員帶頭示范,帶動群眾參與,持續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深化校地合作,推動相關科研成果落地轉化,凝聚起洱海保護治理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