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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員 王成
“我是縣委巡察辦工作人員,對你單位發出的巡察建議落實期限要到了,請抓緊時間落實”“您部門存在超期未回復巡察建議落實情況,請查收工作提示并嚴格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這是彌渡縣委巡察辦建立巡察建議落實三級預警機制,實時跟進,督促相關部門巡察建議落實情況的工作場景。
發出建議只是第一步,整改落地才是關鍵。彌渡縣委巡察辦緊盯巡察建議跟蹤問效環節,通過“紅黃綠”三級預警機制,建立完善“發現問題——提出建議——限期整改——常態監督——跟蹤回訪——結果運用”工作閉環,避免巡察建議流于形式,切實增強巡察整改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明確專人對全縣巡察建議統一管理,對巡察建議落實整改情況全程跟進監督,建立專門臺賬,列出整改要求、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實行掛號銷賬管理,對臨近落實期限的相關部門進行電話綠色預警,對超期未回復落實情況的部門及時發送工作提示進行黃色預警,對建議落實不力的相關部門進行“退單”整改并約談提醒紅色預警,全程跟進,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立行立改、以巡促改、徹底整改,做到標本兼治,推動巡察建議落地見效。
十三屆縣委巡察以來,縣委巡察辦共向縣委組織部、縣政府辦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巡察建議17項,通過預警機制,督促相關黨組織在3個月內按照巡察建議提出的要求逐項整改,建立完善制度28項,巡察監督的震懾力、穿透力持續增強。
同時,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還通過書面調度、會議調度、實地檢查調度等方式,對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巡察建議的情況進行定期調度,壓實職能部門主體責任。其間,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對存在履行責任不力、消極對待、“新官不理舊賬”、落實工作打折扣、搞變通甚至弄虛作假等問題的部門和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以強有力的措施保障巡察建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