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a5967-5e03-446e-9f62-8c992cae245ccopy.jpg)
本報訊(通訊員 吳軍) 為認真貫徹落實大理州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部署會議精神,確保全州平穩度過感染高峰期,1月7日,大理州醫療保障局、大理州財政局和大理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關于實施“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全州統一步調,從2023年1月8日零時起調整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一是繼續執行住院費用全額報銷政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全額保障。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保障作用,醫保報銷90%、財政負擔10%。
二是實施門急診治療費用專項保障。為保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感染早期能夠及時獲得醫療服務,加大醫保對農村地區、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基層(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有關的目錄內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醫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70%,全省統一執行。
三是臨時擴大醫保支付范圍。在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基礎上,將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中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安巴韋單抗/羅米司單抗注射液、阿茲夫定片、莫諾拉韋膠囊、清肺排毒顆粒、散寒化濕顆粒以及省衛生健康委確定的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目錄中“桑菊銀翹散”等53個國家醫保目錄外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四是新增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項目。及時新增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對衛生健康部門公布準許開展互聯網首診的公立醫療機構,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參照線下門診診查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