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a5967-5e03-446e-9f62-8c992cae245ccopy.jpg)
本報訊(通訊員 楊翊) 近日,洱源縣人民法院鄧川法庭審結一例成年人申請變更監護人案,判決被申請人的兩個兒子為其監護人。這是民法典實施后洱源縣首宗成年人變更監護人案件,是對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實踐。
2007年,家住于洱源縣某鎮的楊某去世,丟下母親、妻子趙某花和兩個年幼的兒子。因趙某花與婆婆之間婆媳關系緊張,時常為生活瑣事發生吵鬧,一家人不能正常共同生活。經家庭會議決定,趙某花被接回娘家照管,由大嫂趙某喜擔任其監護人,兩個年幼的孩子則留下和奶奶一起生活。
2017年,趙某花因疾病被認定為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今年9月至今一直在醫院接受治療,并靠低保及殘疾人補貼維持生活。如今,大嫂趙某喜已是70歲的老人,無能力照顧趙某花,她多次與已成年的兩個外甥協商趙某花的監護及贍養問題,因協商未果,趙某喜于今年11月訴至法庭申請變更趙某花監護人。
鄧川法庭接收案件后,承辦法官羅連書對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決定首先要聯系上趙某花的兩個兒子。經多方走訪,得知趙某花的長子楊某其常年在外務工,與家里疏于聯系,次子楊某瑜已上門成婚。承辦法官隨即找到楊某瑜家,楊某瑜表示他們兄弟倆從小由其奶奶撫養長大,現在自己還要照顧80多歲生病的奶奶,暫時無法承擔母親趙某花的監護責任,只能承擔其住院期間的生活費用??紤]到楊某其在外務工無法到庭應訴,承辦法官決定通過線上庭審、遠程開庭方式審理案件。
11月10日上午,承辦法官通過線上開庭的方式審理本案,庭審中,楊某其表達了自己對母親和舅母的愧疚,但表明自己在外務工且尚未成家,暫時無法承擔趙某花的監護責任,愿意同弟弟楊某瑜一起承擔母親住院期間的生活費用。承辦法官多次耐心釋法說理,兄弟倆都以暫時無力承擔為由,拒絕承擔母親趙某花的監護責任。
孝敬、贍養父母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不容推卸的法定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經法庭審理,本案中,被監護人趙某花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楊某其、楊某瑜作為其成年子女,監護、贍養母親是法定義務,當年趙某喜被指定為監護人系因楊某其、楊某瑜年幼,無監護能力,現楊某其、楊某瑜既已成年,有監護能力又系第一順序監護人,理應主動承擔監護責任。因此,法庭判決趙某花的監護人變更為楊某其、楊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