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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 羅洪敏敏 文/圖) 11月24日上午,洱源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法官在法院附近的廣場涼亭里進行了一場特殊的庭審。
當日上午9時,當事人李某某急急匆匆趕到洱源縣人民法院,準備參加一場涉機動車交通責任糾紛案件的庭審,未曾想因為自己剛從州外抵達洱源,按疫情防控要求不能進入法院??紤]到延期開庭將會給當事人雙方帶來諸多不便,于是,承辦法官臨時決定將庭審挪到法院附近的廣場涼亭里進行。
庭審過程中,法官與當事人均全程做好個人疫情防護。涼亭里雖然沒有法槌和各項先進設備,也避免不了吵雜的聲音,但法官與雙方當事人絲毫沒有被環境影響,依舊盡心盡力完成了法庭調查質證和法庭辯論環節。上午的暖陽慢慢驅散了大家身上的寒氣和凝重,在法官的細致調和與耐心勸導下,該糾紛最終在冬日的涼亭里得到了溫暖的化解。
此案的審理只是洱源縣人民法院在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工作中的一個縮影。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洱源縣人民法院結合上級要求及縣情實際,適時調整工作思路,積極引導當事人“靈活化”開展立案、調解、庭審和執行工作,確保疫情之下訴訟服務不停步、審判執行不拖延,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司法為民的速度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