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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蒼山洱海自然保護區
[通訊員 鄭 興 攝]
② 森林大理
[通訊員 羅 俊 攝]
③ 劍湖濕地
[通訊員 王開華 攝]
□ 通訊員 李貴榮 楊永高
近日,我州部署推進全州45個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加快推進科學分類、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大理州自1981年建立首個自然保護地——蒼山洱海自然保護區至今,全州已建成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45個,其中自然保護區29個、風景名勝區7個、國家地質公園2個、國家森林公園5個、國家濕地公園2個。通過多年的持續發展,全州最核心的自然資源、珍稀野生動植物、自然生態系統得到了較好的保護與發展,自然保護地生態文明建設核心載體作用不斷凸顯。但在取得了較好成果的同時,還存在著保護地之間交叉重疊,保護地邊界不夠細化明確,部分自然保護地區劃與當前社會發展和保護需求不適應,保護與發展矛盾突出,機構改革后部分保護地管理體制還未完全理順等問題。
我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的總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省林草局的統一安排部署,立足自然保護地作為生態建設核心載體的功能定位,以實現重要自然生態空間系統性保護為核心,以提供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為重點,提早謀劃、勇于實踐,努力推進整合優化工作,加快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整合優化將健全完善管理體制。通過完善自然保護地空間布局,整合優化交叉重疊保護地,歸并優化相鄰自然保護地,將符合條件的優先整合設立國家公園,各類保護地按照同級別保護強度優先、不同級別高級別優先的原則進行優化調整,做到一個保護地,一塊牌子管。
整合優化將有序解決保護地歷史遺留問題。在保持生態系統完整、保護地面積不減少、保護強度不降低、保護性質不改變的基本前提下,以保護為核心,充分保障人民權益,合理調整矛盾沖突區域,優化明細保護地邊界區劃。將保護價值低的建制城鎮、村屯或人口密集區域等調整出自然保護地范圍,組織核心保護區內原住居民有序搬遷,依法清理整治探礦采礦、水電開發、工業建設等項目,嚴厲整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開展自然保護地內的耕地還林還草還湖還濕,有序解決保護地歷史遺留問題。